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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前副总经理陈XX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XXXX有限公司相关职务。 根据《公司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陈XX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。特此公告。
XXXXX网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